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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松佛路、富华路路灯及绿化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8-04-24   浏览次数:

 招  标  公  告

松佛路、富华路路灯及绿化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L-TTWY-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佛路、富华路路灯及绿化改造项目已由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大朗镇长塘股份经济联合社、东莞市大朗镇松柏朗股份经济联合社、
东莞市大朗镇圣堂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东莞市大朗镇长塘股份经济联合社、东莞市大朗镇松柏朗股份经济联合社、东莞市大朗镇圣堂股份经济联合社。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松佛路、富华路路灯及绿化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大朗镇                                               
2.3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松佛路(美景路口至松柏朗市场)总长约1760米、富华路(长顺街路口至升平路口),总长约1170米。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松佛路、富华路路灯及绿化改造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643万(其中建安工程费估算1500万元,不包含绿化迁移和泥土更换费用)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完成工程保修以及用户需求书要求由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根据用户需求书要求,负责对松佛路、富华路路灯及绿化改造项目进行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项目概(预)算、施工等工作;
  2. 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接受发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完成工程保修以及用户需求书要求由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等;
3)负责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办理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所涉及范围的相关报建、报批和备案手续(含电子报批以及规划、消防、防雷、环保、城管及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手续);
2.6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50日历天(勘察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人下发书面通知为准。
2.7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其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现行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相关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2 项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市政行业级(或以上)资质;(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合格条件
3.2.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 
(1)具有壹级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或机电工程,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2)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3)由联合体牵头人中派出人员担任。
3.2.2其他要求: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仅对联合体牵头人有要求)。
■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的查询结果;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的法人、法定代表人也需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经查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已过期的,或经查询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3.2.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2.5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2.6企业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若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04月 24日至 201804 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莞市莞龙路下桥银门街1号7楼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相应企业的资质证书;(7)联合体投标协议;(8)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05 月140930 分,地点:东莞市莞龙路下桥银门街1号7楼评标室。投标会时间:20180514 日 0930分,地点:东莞市莞龙路下桥银门街1号7楼评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大朗(网址: http://www.dg.gov.cn/dalang/)、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http://www.weiyecoltd.com/)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介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东莞•大朗(网址: http://www.dg.gov.cn/dalang/)发布的文本为准。
 

7.其它说明

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9-82816669 ;地址:东莞市大朗镇     
7.2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15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1)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2)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大朗镇长塘股份经济联合社
  东莞市大朗镇松柏朗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东莞市大朗镇圣堂股份经济联合社    
地  址: 东莞市大朗镇                       地     址:东莞市莞龙路下桥银门街建筑之家七楼 
邮  编:523000                                  邮        编:523112             
联系人: 姚工                                   联   系   人:马红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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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0769-2265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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