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招标采购
联系我们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莞龙路下桥银门街1号办公室(建筑之家)7楼
电话:0769-22680363

招标公告

清城区源潭镇新田社区羊咩、新围、田厂等9个自然村自来水入户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11-26   浏览次数: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清城区源潭镇新田社区羊咩、新围、田厂等9个自然村自来水入户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 QYWYCG2018012
二、采购项目名称: 清城区源潭镇新田社区羊咩、新围、田厂等9个自然村自来水入户
安装项目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21359.52元
  • 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策):
 
采购内容 完工期 付款方式
清城区源潭镇新田社区羊咩、新围、田厂等9个自然村自来水入户安装项目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60 日历日内竣工。
  1. 工程进度完成至30%时,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进度完成至60%时,再支付合同总价的20%;
  2. 工程进度完成至80%时,再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进度完成100%时,再支付合同总价的10%;
  3. 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且结算经清远市清城区投资审核中心审定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经审核的实际结算价款的97%;
4、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保质期(验收合格之日计算起)满后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一年内付清。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
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则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有效期内的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88
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1.3、提供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18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5、提供2018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其中内容为缴纳税收内容,不包括社保代缴)【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6、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7、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该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1.8、提供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1.9  投标承诺书原件
1.10、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
1.1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两个网站完整清晰的结果查询截图证明,加盖公章。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12、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报名登记
2.1、报名时需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持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报名,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供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报名登记手续(1、若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在网上进行年检的,或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2、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须提供以下2.2和2.3点证明材料):
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3、税务登记证;
2.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为非法人企业的,须提供负责人的证明资料和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人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交纳磋商保证金
(1)交纳磋商保证金时间:自2018年11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交纳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元)。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1)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方式;
2)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4)磋商保证金信息
1)户名: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
3)帐户:4427 4801 0400 2119 8
(5)磋商保证金须由供应商基本帐户汇入。交纳磋商保证金时,请注明“QYWYCG2018012磋商保证金”字样。
(6)磋商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投标的组成部分,如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须与《开标函》一同密封递交,投标文件内放复印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
(7)有效期:磋商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 11  26 日至2018年 11  30 日期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1号丽晶豪庭2座703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12  07  09   30 分。
九、提交磋商文件地点: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一号丽晶豪庭2座703室)。
十、磋商时间:2018年 12  07  09   30 分。
十一、磋商地点: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一号丽晶豪庭2座703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8年 11  26 日至2018年 11 3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3-3243310
传真:0763-3243310
邮编:511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1号丽晶豪庭2座703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63-6899080
      传真:0763-6899080      邮编:511500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