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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寻乌县寻乌水系统整治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日期:2019-05-17   浏览次数:
寻乌县寻乌水系统整治工程
施工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寻乌县寻乌水系统整治工程施工标招标手续齐全。招标人为寻乌县寻乌水系统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寻乌县水源乡、澄江镇、吉潭镇、南桥镇、菖蒲乡、留车镇、晨光镇、龙廷乡境内。 
2.2 招标金额:约8736.77万元。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6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2月31日(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4 标段划分:7个施工标;详见附表一《招标情况表》。
2.5 招标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检验与评定质量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并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6月5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6 日9时30分,地点为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东大道新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寻乌中学旁边))。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施工标招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建造师)以及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内容)。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标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被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资格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7.3施工标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中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进行注册登记, 独立核算并在项目所在地缴纳税收。
7.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如施工单位存在类似情况的,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立即解除施工合同, 并按有关法律处理, 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7.6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 号文的有关规定,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本次施工标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7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需通过虚拟账户转入。
7.8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其它要求见招标文件。
7.9可投标段数与中标原则说明:施工标投标人可参与本次施工招标任意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招标控制价金额大的标段,且不再进入其他招标控制价较小标段中标候选排序,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范围)。
7.10本项目的施工标投标文件需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具体详见评标办法的实质性响应评审要求。
7.11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寻乌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寻乌县寻乌水系统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寻乌县行政大楼335室内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1470707201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南昌县昌南新城芳湖路1398号象湖桃源44栋2单元901室
联 系 人:吕工
电 话:17307001502
附件:招标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