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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龙门县甘香中心派截污管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9-11-11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门县甘香中心派截污管建设工程 已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龙发改〔2019〕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门县甘香中心派截污管建设工程
2.2 招 标 人: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 项目地点:龙城街道甘香村、水西村。
2.4 项目规模:甘香中心派截污管工程在甘香中心派排渠内铺污水管道长约922米(其中HDPE中空壁缠绕管d400长约714米,拖拉管PE平壁管d400长约95米,HDPE中空壁缠绕管d200长约113米)。(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程造价:¥10,670,205.42元。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在甘香中心派排渠内铺污水管道长约922米。(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7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人,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
3.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3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3.4其他要求:无。
4. 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本公告要求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20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50万元),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投标保证金将在按规定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未中标的投标人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中标人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5.2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的:
(1)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投标人应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要求上传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扫描件(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的,应当采用电子数据形式上传),否则投标无效。
(2)未中标的投标人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原件将在按规定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中标人。若投标人未领回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的,则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采用保险形式的,保费应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出。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4)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6.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500元(该招标文件费用应于递交书面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缴交),售后不退。
7. 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答疑时间:已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7.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7.3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7.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7.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8.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书面投标文件。
8.1.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PDF文件(上传后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另行拷盘提交。
8.1.2书面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均应为投标人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以及“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并在首页右上角上注明“正本”或“副本”,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8.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3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存在重复报名或者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缴交投标保证金、不在网上递交标书及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9. 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 《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2-7882255
联系地址:龙新公路西埔路段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2-2263260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7楼
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2-7988079
联系地址:惠州市龙门县东门路11号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龙门县甘香中心派截污管建设工程

工程编号

惠公易建龙门[2019]039

报名开始时间

2019-11-11 09: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19-11-15 16:30:00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19-11-11 09:00:00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2019-11-15 16:30:00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2019-11-18 16:30:00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2019-11-19 16:30: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9-12-03 16:30:00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

2019-12-03 16:30:00

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开始时间

 

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2019-12-04 09:30:00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9-12-04 10:00:00

开标时间

2019-12-04 10:00:00

开标地点

多功能交易厅(龙门分中心)

评标时间

2019-12-04 10:00:00

评标地点

1号评标室(龙门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