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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永和镇上草村委上沙水村滑坡地质灾害点及福堂镇梅洞村委韦屋村崩塌地质灾害点勘查、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19-11-22   浏览次数:
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永和镇上草村委上沙水村滑坡地质灾害点及福堂镇梅洞村委韦屋村崩塌地质灾害点勘查、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永和镇上草村委上沙水村滑坡地质灾害点及福堂镇梅洞村委韦屋村崩塌地质灾害点勘查、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QYWY-2019-12CG
二、项目名称: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永和镇上草村委上沙水村滑坡地质灾害点及福堂镇梅洞村委韦屋村崩塌地质灾害点勘查、设计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300000.00
四、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项目服务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内容 服务期 最高限价
地质灾害点勘查、设计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竣工 人民币30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则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19年0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8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19年0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9年0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5)提供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提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未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声明;提供未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次的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竞争性磋商承诺书》)。
(7)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成功购买采购文件。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记录名单: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自查承诺函及相关网页证明;②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9)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2、报名登记
现场报名,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供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报名登记手续(1、若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在网上进行年检的,或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2、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须提供以下(2)和(3)点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
(4)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为非法人企业的,须提供负责人的证明资料和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人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9 11   25 日至2019 11  29  日期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1号丽晶豪庭2座703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  12    06   09   30  分。
九、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一号丽晶豪庭2座703室)。
十、磋商时间:2019  12   06   09    30 分。
十一、磋商地点: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一号丽晶豪庭2座703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9 11   25   日至2019 11    2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林先生
联系电话:0763-689908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3-8718186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一号丽晶豪庭二座703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63-6899080
传真:0763-6899080
邮编:511515
(三)采购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国土大厦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3-8718186  
传真: 0763-8718186
邮编:5132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9 11 月  22